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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李琬碧女士(小Jade)抄襲本人舞評文章的公開讉責聲明

本人陳瑋鑫為資深演藝評論人,自1998年起已於香港及澳門的不同媒體上發表有關劇場、舞蹈及視藝等評論與專題文章,近年文章多見於《art plus》、《舞蹈手札》、《文匯報》及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(香港分會)網上評壇等。

今年5月,本人應公關公司的邀請,欣賞「法國五月」藝術節中的數個舞蹈節目,並撰寫文章,其中我與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(香港分會)(IATC(HK))達成協議,於2015年5月17日晚上看罷由Accrorap舞團演出的《嘻哈芭蕾The Roots》之後,將會撰寫即時評論文章,上載至IATC(HK)的網站。其後本人在5月26日把文章《詩意盎然的嘻哈舞匯》以電郵遞交後,IATC(HK)就在5月27日上載至其網站供大眾公開閱覽(http://www.iatc.com.hk/doc/65672)。

然而,在2015年8月7日,我透過網絡讀到一篇刊登於2015年8月6日《澳門日報》演藝版的文章時,偶而讀到在同一版面上,作者署名李琬碧,題為「《嘻哈芭蕾》和而不同多元對話」的文章(原網址:http://www.macaodaily.com/html/2015-08/06/content_1018461.htm),赫然發現文中某些用字及句子非常熟悉,特別是描述Hip-hop動作的一些中文用字,明顯是我於5月撰文時因找不到通用譯名而大膽地選用的。

於是我把文中存疑的一段文字複製,並放到網上搜尋引擎上作出搜尋,結果共出現了三篇相關文章:第一篇當然是李琬碧在《澳門日報》上的文章,而第二篇同樣是署名李琬碧,題目及內文也是完全一樣,但卻是於7月時發表在網上平台「生命时刻 @ 世界文化园地」的文章(原網址:http://www.momentoflife.net/?p=12204);而最後一篇就正正是我在5月時,透過IATC(HK)發表的評論文章!

我把李女士的文章拿來跟本人的文章逐字比對,竟然發現我原來撰寫約1100字的舞評文章,竟然有超過640字被「複製」到李女士的文章當中,佔了李女士全篇文章(1966字)中超過三成!而且當中相同的用字都是出現在同一段落中,實在不可能是巧合。更離譜的是,李女士文章的最後三段,是完全一字不漏(除了刪去我原文中的英文字詞補充)把我撰寫的舞評文章首三段直接抄錄!!!(為方便大家作出比較,我把兩篇文章上載如下,並把相同之字句以相同的顏色點明,各位可自行分析:https://dl.dropboxusercontent.com/u/47999094/%E5%98%BB%E5%93%88%E8%8A%AD%E8%95%BEcopycat%E6%AF%94%E5%B0%8D.pdf)

故此,我立即透過IATC(HK)聯絡《澳門日報》,並同時直接向「生命时刻 @ 世界文化园地」作出投訴。經過本人多次跟上述兩個媒體單位溝通,總算於9月底前把李女士的「抄襲」文章從網路上移除,同時並要求兩個機構向李女士了解,要求作出合理解釋及回應。

然而,根據「生命时刻 @ 世界文化园地」網站負責人Francis Hung於8月31日的回覆:「李女士有回覆我給她的電郵。大致是說她的文章為原創,而文章裏面有部份資料實為編舞家於演後坐談親自講述。對於來信說她的文章有四成抄襲並不是事實,所以她不會對不實之事作回應。」另外,根據《澳門日報》編輯部在11月4日的回覆,在收到我要求李女士道歉的訊息並轉交後,「她不予回應」。

本人寫了十多年評論,有時也的確會參考其他人的文章與意見,加以引用或補充,但卻從來沒可能在沒有任何引用出處下搬字過紙,把他人的文章據為己用,還能夠在如此證據確鑿下否認抄襲的指控!

而且根據李女士於「生命时刻 @ 世界文化园地」網站上的自我介紹,她「獲得學士學位,並完成教育證書 …… 目前為香港教育學院音樂教育研究生,修讀音樂教育」(http://www.momentoflife.net/?page_id=12058)。自稱研究生,而且還是為人師表,主修教育,卻無視一個撰文者的基本道德,既抄文不認,還一稿兩投,實在是香港教育之恥!

為了還本人一個公道,我不得不撰寫此公開信,把李女士的惡行公開,讓大眾作出判斷。因為近月仍然見到李女士毫無避嫌繼續四處投稿,除了以小Jade為筆名她於網站「立場新聞」上發表文章,也有把早已在「生命时刻 @ 世界文化园地」網站上發表過的文章投往《舞蹈手札》,亦有在她的劇評文章中直接引用本人於「當代歐洲劇場面面觀」講座內對環境劇場的定義而沒標明出處等等。(由於篇幅所限,罄竹難書,如有朋友希望了解更多,我可以於另文詳細指出)

種種跡象顯示她正努力去開展評論的工作,但卻同時無視評論者的應有道德!所以作為本地資深評論人,實在不忍個別敗類影響藝評名聲,僅此告誡各媒體朋友,要多加注意此人的動向。

同時,本人也促請香港教育學院重新檢視李女士的功課文章,是否也有抄襲成分,並合符學術要求,因為從上述情況看來,李女士似乎對學術研究最基本的要求也未能達到。

僅此聲明,以上純屬本人意見,並不代表當中牽涉在內的各個媒體及機構。但本人亦非常希望各有關機構能夠正視這宗事件,並表明立場,以示對無恥抄襲之徒的行為不容姑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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