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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評:《我要安樂死》

  • 陳瑋鑫
  • Mar 7, 2016
  • 2 min read

曾於2014年,先後到過北京南鑼鼓巷戲劇節及台北藝穗節演出的《我要安樂死》,終於回歸香港,首度跟本地觀眾見面。《我》劇乃以鄧紹斌(斌仔)根據自身經歷所撰寫的同名著作《我要安樂死》為藍本,五位創作演員聯同導演,嘗試以多元化的劇場表演手法,去描繪斌仔因意外後全身癱瘓,縱使活了下來,但身體卻動彈不得,也失去了說話能力的困窘處境。

正式開場前,其中四位演員率先走到劇場門外,以靈活的形體動作跟排隊準備進場的觀眾們打成一片,既是讓演員們動動肢體熱一下身,也同時打開觀眾的期待。而在觀眾魚貫進場後,演員們也主動跟每位觀眾打招呼,了解他們對斌仔故事的認識程度。事實上,《我》劇並沒有把原著內容一一展演,純粹是在開首時以文字卡交代斌仔出事一天的回憶,然後就讓懸吊著、全身塗白、移動不能的一位演員,真切地在舞台上呈現那只有眼珠能動的身體狀態,一方面有效地傳遞人物的無奈,同時亦引導大家逐漸走進故事主角清晰自由的腦筋當中,回憶美好往事。

導演黃俊達畢業於法國巴黎賈克.樂寇國際戲劇學校及動作研究所,對形體運用自有其心得;在《我》劇中,四位丑角演員們除了穿上不同顏色的肉瘤裝束,以歐洲常見的Bouffon形式示人,在癱瘓病人身邊團團轉外,表演上也涉獵到各式偶戲、樂器演奏,變化可不少,可是整體劇情缺乏推力,主要以狀態呈現先行,所以感覺上節奏稍嫌拖曳。另外,當我在完場後翻閱場刊,才讀到導演其實是有心借斌仔的故事,表達對香港這個城市的愛與恨,以及生活在其中的無奈。唯整體演出欠缺足夠的指涉與引導,硬把癱瘓病人的處境喻作今天的香港人,似乎太過一箱情願,目前的處理實難以啟發到觀眾產生這一方面的思考。

評論場次:

2016年1月28日/晚上8時正/藝穗會地下劇場

〔首刊於《art plus》(港澳版)2016 年 3 月號 「藝評手記 Commentary」〕

同流《活.在香港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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